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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北京街头露天烧烤食品的现象比较普遍,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大气环境质量和市容环境卫生。从10月1日起,凡在北京街头露天烧烤食品的,将受到5000元以下罚款处理。
根据从10月1日起施行的《北京市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规定》,北京市禁止在城区和近郊区城镇地区的街道、胡同、广场、居住小区、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食品。对无照经营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,依照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没收所得。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无照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,依照《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处罚。 这一管理办法还规定,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的,应当劝阻制止并向城管组织报告,否则依照《北京市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管理办法》的规定予以处罚。生活消费品、生产资料市场的开办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,制止在市场内露天烧烤食品,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 |